在食品行业存在着几个相关的管理机构。首先是USDA和FDA。1998年USDA(美国农业部)依照食品和饮料行业的标准登记了非食品类的混合物。如果润滑剂厂商需要注册某种产品为食品行业使用,那么他润滑剂厂商须证明该润滑剂的所有成分都能符合美国FDA食品药品管理局的许可物质清单。该清单是由FDA依据联邦法律 CFR21第178.3570节的规定。
USDA H-1类润滑油,是美国农业部审批的真正的食品级润滑油。合成物允许用于与食品有接触可能的设备部件的润滑。
USDA H-2 类润滑油,通常含有无毒成分 / 配料,可用于食品加工厂的设备润滑。润滑油或被润滑的机器部件不会有接触食品的可能。
不少国内的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,特别是华北地区的。其中有不少人提到必要时会用猪油、花生油和色拉油来润滑食品机械,以满足他们认为的无污染要求。这是一种观念上的错误,也许和国内没有明确的法规和宣传有关系。且不说其润滑性能远远比不上专业润滑油,这些东西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使用,很快就会长细菌、发霉变质,产生有毒有害物质,从而污染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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